宝鸡机动车报废具体流程如下:
一、电话预约:
车主拨打宝鸡报废车回收公司电话预约(车主可自行将车辆送往解体厂,也可约好时间由解体厂上门办理)。
二、免费拖车:
宝鸡市范围之内免费上门拖车服务,不让车主花一分钱。
三、车辆到厂:
报废车辆拖运回解体厂,或是由车主自行送到解体厂。
四、车管核档:
报废车辆信息上传车管所由车管所进行核档,保证车辆的合法性。
五、报废解体:
报废车辆由解体厂进行切割拆解,确保报废车辆不会重新流入市场。
六、照相提交:
拆解后的报废汽车进行照相提交车管所。
七、车管审核:
车管所最后一步审核后,将车辆在系统中销户。
八、注销手续:
车管所与解体厂为车主出具报废汽车注销证明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九、更新指标与申领补贴:
宝鸡小汽车办理完车辆报废手续后,可在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
附:宝鸡机动车报废相关材料
<1>单位机动车报废:
1.报废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如丢失单位应在补领表上盖章。
2.报废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与行驶证单位名称一致的公章。
3.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上盖公章。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如丢失单位应在补领表上盖章。
5.如果是事故车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复印件。
6.如果是火烧车应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烧证明复印件。
7.单位提供的报废车辆要完整,无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车辆不能办理报废手续。
8.单位提供的报废汽车车牌照应齐全(两面),如丢失单位应在补领表上盖章。
<2>个人机动车报废:
1.报废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正副本,如丢失填写补领表补领。
2.报废汽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上签字。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如果丢失填写补领表补领。
5.如果是事故车还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复印件。
6.如果是火烧车还应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烧证明复印件。
7.个人提供的报废车辆要完整,无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车辆无法办理报废手续。
8.个人提供的报废汽车车牌照应齐全(两面),如丢失,个人应在牌照补领表上签字补领。